新一輪就業創業政策有哪些主要變化?
一、對企業的支持力度更大
降費穩企方面,對依法參保繳費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,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由30%提高到50%;失業保險單位、個人繳費比例之和階段性降至1%的政策,延續實施至2020年4月底。
技能提升方面,鼓勵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崗前培訓;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條件,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,并將59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納入補貼范圍,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培訓的積極性。
二、對勞動者創業的扶持力度更大
從今年起,日照市每年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,安排不少于4000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,支持創業帶動就業。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、個體工商戶可按規定,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、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、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等補貼。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;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,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。
三、對重點群體就業的幫扶力度更大
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、高校畢業生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,到單位就業或以靈活方式就業的,可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。青年見習補貼的享受范圍擴展為,擇業派遣期內未就業的山東生源高校畢業生,以及16-24歲失業青年。
《日照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》主要內容有:
(一)明確了資金性質和管理原則
就業補助資金是中央、省、市級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,用于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,由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管理。
(二)明確了資金使用范圍與補貼標準
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、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大類,共包含14項補貼項目。其中,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,用于職業培訓補貼、職業技能鑒定補貼、社會保險補貼、公益性崗位補貼、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、就業見習補貼、求職創業補貼、一次性創業補貼、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、創業場所租賃補貼、創業師資培訓補貼、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等支出;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,用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、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,以及其他支出。每一項補貼都明確了適用人群和發放標準,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。
在資金使用范圍上,增加了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、創業師資培訓補貼兩大類,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“以工代訓”補貼、特殊群體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、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社保補貼、16-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補貼等多項內容。
其中,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,新增了對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符合條件的人員,按我市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倍給予補助。創業師資培訓補貼,新增了對參加創業培訓講師培訓、創業咨詢師培訓,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學員,按1800元/人的標準給予補貼。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“以工代訓”補貼,新增了對就業扶貧車間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、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,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,開展以工作代替脫產技能培訓,符合條件的,可申請補貼。
在資金補貼標準上,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。例如,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標準新增: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,可將補貼標準提高至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90%!掇k法》還將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取得中級工、高級工的補貼標準進行了較大幅度提高。
《日照市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實施暫行辦法》主要內容有:
(一)明確了資金籌集、使用范圍和補貼標準
在資金籌集上,每年從失業保險滾存結余基金中,安排不少于4000萬元,作為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,與就業補助資金形成資金合力,推動創業帶動就業政策落實。
在資金使用范圍上,覆蓋了個體工商戶、小微企業、創業孵化基地、園區、創業型城市和街道(社區)等多類對象。主要用于:職業培訓補貼、一次性創業補貼、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、創業場所租賃補貼、創業師資培訓補貼、創業孵化補貼、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、創業型城市和街道(社區)獎補、創業訓練營補助、創業典型人物獎勵、扶貧車間一次性獎補、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以及省政府批準的其他支出。
在資金補貼標準上,《辦法》也都進行了明確。其中,創業孵化基地、園區的補貼方面,孵化期間提供場地10平方米及以下的,按每戶5000元標準補貼;孵化期間提供場地10平方米以上的,按每戶1.5萬元標準補貼;對帶動力強、提供孵化面積50平米及以上的創業項目,可給予最高10萬元孵化補貼。創業典型人物獎勵方面,獲評“日照市大學生十大創業之星”“日照市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”“日照市創業導師”的,分別給予3萬元獎勵,對“日照市優秀大學生創業者”,給予每人5000元獎勵;“日照市創業大賽”各組別前6名,一、二、三等獎選手分別給予5萬元、2萬元、1萬元獎勵。此外,《辦法》還明確了創業型城市、街道(社區),創業擔保貸款貼息,創業訓練營的補貼標準。
(二)規范了信息審核與預決算管理
區縣人社部門要加強對各項補貼申請材料的全面性、真實性審核。區縣財政、人社部門要建立預算執行責任制,及時審核撥付資金,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。
(三)是明確了資金監督與檢查職責
《辦法》明確,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?顚S。財政、人社部門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并及時通報,并自覺接受監察、審計和社會監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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